台海网4月9日讯 据福建日报报道 日前,厦门市地方金融协会发布《关于厦门市小额贷款公司与合作机构开展贷款业务工作指引(试行)》,对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与合作机构开展贷款业务作出具体指示和说明,对资金用途进一步要求,严防信贷资金违规流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校园贷、股票配资、首付贷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领域。
《指引》首次对贷款业务进行明确,提出贷款业务指合作机构利用自身在技术、场景、数据、风控等方面的优势,向小额贷款公司提供初筛等贷前服务,由小额贷款公司自主完成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流程后,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向符合条件的客户提供小额贷款服务的合作模式。
《指引》提出,小额贷款公司应对合作机构进行名单制管理,定期评估合作机构资质和信用、履约情况,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提升风险管理前瞻性。厦门市地方金融协会将逐步建立合作机构黑白名单制度,合作机构在合作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纳入行业合作机构黑名单。将设立履约保障金专项监管,履约保障金由合作机构存入指定被监管账户,该账户应接受廈门市地方金融协会监管。
针对行业饱受诟病的“砍头息”“高利贷”等问题,《指引》亦对费用收取有了明确的规范。具体包括,小额贷款公司应在借款合同中以醒目方式向借款客户充分披露贷款主体、收费主体、收费项目、实际贷款年利率、年化综合资金成本、还本付息安排、逾期催收、咨询投诉渠道等信息,并明确向借款客户告知。(记者 林泽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