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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农村集体产权 制度改革成绩
2018年10月
全市318个村(居)、2522个有独立资产的村(居)民小组共清查并核实农村集体账面资产总计176.57亿元;清查并核实农村集体土地总面积114.36万亩;核实全市村、组集体货币资金共84.24亿元。
2018年12月
各村(居)完成成员身份确认工作,全市共确认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91余万人,建立了成员名册并在区、镇(街)备案。
2019年8月
各村(居)均成功将农村集体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量化经营性资产57.49亿元,总股份827万股,有80个村(居)设置集体股,率先全省完成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建立了股权名册并在区、镇(街)备案。
截至2019年11月
各村(居)构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各区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村(居)成立了股份经济合作社(联社),选举产生了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治理机构;316个村(居)颁发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占比99.4%。
逐步落实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各区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管理办法,村(居)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名册,明确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和继承权能。目前,全市318个村(居)中有232个已将股权证发放至农民手中,其他村(居)正在陆续发放。2018年实现分红的村(居)有41个、小组有128个。
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改革期间,市级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重申有关规定的通知》,六区相应出台相关文件,指导村(居)规范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并帮助村(居)建立和完善集体资产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