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7月5日讯 据新京报报道 7月1日起,《上海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不仅对生活垃圾进行了严格分类,还明确了对个人违规投放的处罚细则,被称为“史上最严”垃圾分类,引发上海网友“学习分类”的热潮。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目前全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由点到面逐步推开,到明年年底,先行先试的46个重点城市要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今年,46个重点城市将计划投入213亿元,继续加快推进处理设施建设。
新京报记者梳理全国46个垃圾分类重点城市已出台的相关文件发现,上海并非首个对生活垃圾分类进行立法的城市,目前已有9个城市对垃圾分类立法,北京是首个立法城市;全国垃圾分类标准差异不大,46城中,80%以上采取“四分法”;有25个城市已明确对个人违规投放处罚,最高罚款1000元。此外,各地垃圾分类立法进程正在不断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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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个城市已经立法 北京最早
7月1日起,《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开始普遍推行强制垃圾分类,这也引发热议,我国垃圾分类是否将进入垃圾分类“强制时代”?
事实上,上海并不是我国第一个垃圾分类立法的城市。记者梳理46个重点城市出台的垃圾分类专项文件发现,北京、上海、太原、长春、杭州、宁波、广州、宜春、银川等9个城市都已出台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明确将垃圾分类纳入法治框架。
作为国内首部以立法形式规范垃圾处理行为的地方性法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于2012年3月1日正式实施,明确了政府部门、物业等管理责任人、收运处置单位、垃圾产生单位的责任和罚则。目前,北京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已列入2018-2020年立法规划。
2015年至2019年,杭州、银川、广州、宜春、太原、长春相继出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今年6月,杭州修订管理条例,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5月底已审议通过,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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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等3城正在加快立法进程
邯郸、苏州、泰安、深圳、南宁、成都6个城市除现行文件外,也正在制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这意味着,这些城市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法规也将出台。此外,重庆、大连、南京、合肥、铜陵、厦门、青岛、海口、贵阳、昆明、西安、兰州、西宁13个城市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石家庄、呼和浩特、哈尔滨、福州、长沙、宜昌、武汉、济南、郑州、南昌、广元、德阳、咸阳、拉萨、乌鲁木齐15个城市制定了相关实施方案;天津、沈阳发布了相关实施意见。
2017年年底,住建部发布通知,明确2018年3月底前,46个重点城市要出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或行动计划。目前看来,46城基本按时完成了任务。其中,已立法城市多为省会城市或直辖市,中西部城市以出台管理办法为主,此外还有部分城市仍以实施方案、意见等形式规划垃圾分类工作。天津、长沙、石家庄等城市表示,将加快垃圾分类立法进程,尽快出台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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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以上城市采取“四分法”
46个城市中,大部分对垃圾分类采取“四分法”: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
重庆、石家庄、太原、大连、长春、苏州、杭州(改前为餐厨垃圾)、铜陵、南昌、海口、德阳、贵阳、昆明、兰州14个城市采用“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的“四分法”。
北京、呼和浩特、沈阳、哈尔滨、南京、宁波、合肥、厦门、广州、宜昌、青岛(改前为六类)、泰安、济南、郑州、宜春、南宁(条例草案拟改为易腐垃圾)、成都、乌鲁木齐、西宁、西安、银川21个城市采用“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四分法”。
记者统计,采用“四分法”的城市总占比超过80%。另外,记者注意到,在采取“四分法”的城市中,对垃圾分类标准界定的主要区别是“易腐垃圾”和“餐厨垃圾”。多个城市的垃圾分类专项文件中明确,“易腐垃圾”指居民日常厨余垃圾及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产生的易腐性垃圾。
“各地执行的基本上都是国家制定的四大分类标准,只不过为了便于市民的理解,采取了不同的称呼和标示。”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