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合发布了
2019年高考和中考期间
严格控制环境噪声污染
的通告
5月23日至6月8日期间和6月14日至6月23日期间,我市一切噪声源排放噪声必须控制在国家和地方规定标准内。依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违者将被依法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相关产生噪声、振动污染的设施、物品还将被暂扣或封存。
限噪措施在考试日
将提升到“最高级别”
为让考生安心备考
限噪措施进行了一系列的细化规定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禁止在12:00-14:30、18:00至次日8:00从事产生噪声、振动的室内装修活动。
◆禁止12:00-14:30、22:00至次日6:00在居住区、文教区、混杂区进行任何产生噪声、振动超标的活动(包括但不仅限于浇灌混凝土、挖土方、打桩等施工作业)。
◆6月7日、8日为高考时间,高考考点周边100米范围内按居住、文教区I类噪声、振动排放标准(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执行。
◆6月21日、22日、23日为中考时间,各考点周边100米范围内一切噪声源必须严控,不得超标排放。
◆6月8日14:45-15:30,6月22日14:45-15:30,为英语听力考试时间,在这两个时间段内,各考点周围100米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个人进行产生噪声、振动的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