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3月1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记者昨日从厦门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自2019年3月1日起,厦门市将为新设、变更登记及补发执照的各类商事主体颁发新版营业执照(含新版《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代表证》)。
营业执照“改版”是市场需要
营业执照是市场主体的“身份证”,记载了市场主体基本信息。据了解,随着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入,营业执照所关联的市场主体信息越来越丰富,应用领域越来越广泛。市场监管总局因此决定对现版营业执照进行改革,调整相关内容,重新设计并启用新版营业执照。
鼓励下载使用电子营业执照
据介绍,新版营业执照主要有5大变化:版式调整为横版,有正本和副本;对原版营业执照的二维码功能进行统一调整,实现二维码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的企业信息精准联接,鼓励公众扫描二维码查询市场主体公示信息;营业执照副本增加了年报公示提示语;规范民族文字使用,经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并备案的民族自治地区,可以在新版营业执照上同时使用少数民族文字;新版纸质营业执照发放后同步生成新版电子营业执照,鼓励市场主体下载并使用电子营业执照。(记者 陈泥 通讯员 郭伟玮 廖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