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月31日讯 据厦门晚报报道 母爱可以是不求回报的,但应该是有底线的。洪某对儿子吴某的溺爱和纵容,已经超出了法律界限:她竟陪着儿子一起购买和吸食毒品。
近日,翔安检察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提起诉讼,洪某和吴某均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母子到外地“拿货” 回程时被警方拦查
洪某和儿子吴某是福州人,此前暂住在翔安区新店镇。去年7月25日晚上,洪某与在龙岩的卖家“阿旺”(另案处理)联系,约定以每克350元的价格购买冰毒。随后,另一名嫌疑人柯某(另案处理)驾车,载着洪某母子俩前往龙岩“拿货”。
据了解,此次毒资共6300元,其中,柯某出资3150元,吴某出资2800元,剩下的350元由洪某垫付。
拿到货后,他们就在车上试吸食了一些,然后才驱车返回厦门。当他们从马巷高速出口出来时,被翔安警方拦查。民警当场查获了车上的冰毒。
经调查,洪某和吴某均有前科,曾因吸食、贩卖和非法持有毒品,多次被判刑。
儿子以为重判自己 便可为母亲“减刑”
据了解,洪某是一名“单亲妈妈”,独自将儿子吴某抚养成人。为了养家糊口,洪某还曾在国外经商多年,儿子在国内生活。其间,由于疏于管教,儿子染上了毒瘾。后来,洪某也染上了。近年来,母子俩在翔安居住,靠洪某父母名下的一套民房收租为生。
当吴某毒瘾发作,为购买毒品而大吵大闹时,溺爱儿子的洪某选择一味地纵容妥协。她说,自己也担心儿子这样会吵到租客,而且如果让外人知道,“名声不好”。
“我希望他能慢慢戒掉。”洪某说,但事与愿违,虽然她每次对儿子说,这是最后一次帮他买,但每次儿子毒瘾复发时,她又不忍心看着儿子痛苦的样子。
翔安检察官认为,洪某母子的行为已经涉嫌非法持有毒品,故对其提起诉讼。在法庭上,吴某恳请法官给自己判刑重一点,对母亲“判轻一点”。
最终,他们两人均被翔安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