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月9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为逃避法律责任,往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骗取商事登记,导致证件主人莫名成了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股东,甚至无辜地背了一身债。为加大对此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厦门市场监管部门将“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公司”行为列入2018年行业乱象整治计划。记者昨日获悉,截至2018年底,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立案查处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公司案件49起,罚没141.55万元,撤销虚假登记32起。
从市场监管部门已查处的案件来看,许多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的公司,从设立开始就是为违法行为做准备的,往往伴随着盗刷信用卡、虚开增值税发票、开设账户洗钱、恶意逃避转嫁债务等各种违法行为。同时也给被冒用人带来严重影响:有的本为低保户,被冒用后,社保机构取消其低保资格,拒绝继续为其发放低保补助;有的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欠下成百上千万的债务,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济遭受重大损失,生活也受到巨大影响。
案例
身份证遗失 自己莫名成了企业法人
2018年5月21日,市民陈先生在厦门地税局网站看到一则公告信息,意外发现自己竟被登记为厦门某商贸有限公司的股东和法定代表人,且该企业已欠缴印花税税款147.2元。另外,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还通过网站公告,要求其到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接受税务检查。
这是怎么回事?陈先生猛然想起,自己身份证曾于2016年7月29日在厦门火车站北站丢失过,并于2016年8月2日进行了挂失。
2018年7月23日,陈先生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该商贸公司冒用其身份证,伪造其签名骗取登记。
经市场监管部门核查,该商贸公司在2017年4月1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时,提交冒用陈先生身份证和伪造陈先生签名的虚假材料取得商事登记,其行为违反了《厦门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商事登记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