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收敛不收手 他公开索要贿赂
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高悬反腐利剑,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了一批又一批“老虎”“苍蝇”,对腐败分子形成了强力震慑。然而,有些人却始终生活在自己的“独立王国”,对越来越严的反腐态势置若罔闻、毫无敬畏。
李苏飞就是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的典型。虽然不是中共党员,但是作为一名国企领导干部,却疏于学习,法纪意识淡薄。他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仅继续收受上百万元的大笔贿赂,甚至主动伸手向业务对象索要“好处”。
2013年初,包工头洪某挂靠某水利水电工程局,中标了翔安九溪流域莲溪下游河段综合治理水利工程,合同工程量约1700万元。但由于各种原因,洪某中标之后始终未能进场施工。2015年,翔投集团将这个项目交由李苏飞负责。李苏飞在与洪某对接的过程中向洪某提出,他会帮助推动项目,不过洪某要向他支付30万元好处费,洪某当场答应。
李苏飞此后不仅帮助洪某扫清了进场施工的障碍,还积极帮助他变更施工内容,降低施工成本,从而增加了工程利润。2015年到2017年底,洪某在每次工程款到位后,都拿出一部分资金送给李苏飞作为回报,三次共计30万元。
为何这次明目张胆地伸手索要钱财?李苏飞的回答令人咋舌:“2014年初到2015年初,我被安排到南平市政和县挂职一年。在这一年期间,我只领取基本工资,奖金、绩效都没了,少了30多万元的收入。所以2015年我回来后就想着从洪某这里要点钱,补偿挂职期间的损失。”如此恶劣的行为会不会给组织抹黑,会不会让自己万劫不复,他完全不管不顾。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2017年下半年,翔安区检察机关曾找李苏飞核实过举报线索。可是李苏飞居然毫不在意,仍在2017年底继续收取洪某给他的最后一笔5万元,并在2018年春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取业务对象送来的油卡、茶、酒等物品,真可谓利令智昏、丧心病狂。
多行不义必自毙。李苏飞的“好日子”在2018年5月3日到了头。直到此时,他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心生悔意:“我扰乱了公开、公正、公平的招投标市场,损害了政府公信力,愧对政府、组织对自己多年的培养、信任。”
“事发的时候恰好是我步入50岁、结婚25周年的银婚之年。”李苏飞原本计划好的银婚纪念日活动,因监察调查戛然而止。他觉得对不起妻子,对不起正在读大学的孩子,更对不起年迈患病的母亲。他在悔过书中这样写道:“我无数次在黎明前醒来,脑海中总会浮现出母亲的画面。清冷的月光透过屋内,82岁的老母亲吃力地按压着酸疼的病腿,泪流满面地念着他那已经50岁、却还把握不住人生方向的儿子……”
李苏飞是他和他妻子两个家族的顶梁柱,他收取的贿赂不少用于资助亲人。可是,用违法犯罪的方式资助亲人与饮鸩止渴又有何异?
从走上国企领导岗位,到被采取监察调查措施,李苏飞就像是做了一场长达十余年的黄粱美梦。然而,天高地阔星月朗,公道人心不可伤,早知歧路风雨冷,何必一枕梦黄粱?梦终究是要醒的。李苏飞在梦醒的那一刻猛然发现,他不仅什么也没有得到,还给他和他家人带来了难以言说的无尽伤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