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9月29日厦门讯(通讯员 张婧娴)为推进厦门市知识产权(专利)社会信用建设,建立完善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制度,近日,厦门市知识产权局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厦门市知识产权(专利)社会信用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 “办法”)。
《办法》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的守信及失信行为进行了界定,并规定了相应的激励和奖惩措施。市知识产权局还将建立信用信息采集制度、案件信息公开制度及信息共享制度,通过加强与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联合惩戒系统对接,依法推进厦门知识产权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用信息交换共享。
据悉,《办法》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