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5月17日讯 据厦门网报道 据厦门广电消息,据厦门市交通运输局统计,自去年7月1号开始处罚网约车平台公司因线上线下车辆、驾驶员不一致、允许无证车辆接入平台经营等违法行为以来,市交通运输局共查获违法网约车辆1212辆,已经结案986件,其中一知名网约车平台——959件,已被罚款500万元。
一直以来,市交通运输局将对网约车平台的执法监督检查与处罚作为网约车市场整治的重要一部分,根据查获的网约车情况,市交通运输局会启动对相应的平台进行调查,如网约车平台接入无证车辆、无证网约车司机提供服务、线上驾驶员与线下驾驶员不一致等行为。仅1至5月份市交通运输局就约谈网约车平台3次,上户检查2次。5月16日,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和交通执法支队两部门再次联合入户检查,重点检查其安全管理和规范营运等方面。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表示,他们将继续加大对不合规网约车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对顺风车也保持日常检查力度,督促平台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从而保障乘客能够安全、放心出行。网约车平台要严格按照交通局文件精神,立即停止对未许可车辆和驾驶员的派单;严格审核新接入平台的车辆,不得新接入未取得运输证的车辆和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加强安全监管,切实落实企业承运人主体责任,保障乘客和驾驶员安全。
5月4日上午10时许,交通执法人员在厦门站站南路巡查时,发现一辆闽D牌照私家车停靠在路边,形迹可疑,执法人员便上前对该车进行检查。通过初步调查取证,3名乘客使用某平台软件,从中国银行金湖路支行前往厦门站,平台显示运费为24.48元,而这一平台显示的车辆和驾驶员跟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和驾驶员均不相符。
当执法人员发现要求驾驶员出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时候,驾驶员却一脸茫然,表示这两本证件他都没有,车辆不符、驾驶员不对,还啥证件都没有,真的是要查什么没有什么。
因驾驶员现场无法提供该车的营运证件及其他有效证明,目前,车辆被作为证据登记暂扣,交通执法人员责令司机到大队接受进一步的调查处理。一经查实,提供服务的该网约车平台公司也将因提供未取得相关证件的驾驶员和车辆这两个违法行为而被处至少1万元罚款。
相关法律链接: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二)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驾驶员不一致的;
(三)未按照规定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的;
(四)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
(五)未按照规定将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相关信息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备的;
(六)未按照规定制定服务质量标准、建立并落实投诉举报制度的;
(七)未按照规定提供共享信息,或者不配合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调取查阅相关数据信息的;
(八)未履行管理责任,出现甩客、故意绕道、违规收费等严重违反国家相关运营服务标准行为的。
原文标题:我市10个多月查处违法网约车1212辆 一知名平台被罚款500万
原文链接:http://news.xmnn.cn/xmnn/2018/05/17/10036449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