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0019元,首次突破5万元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0460元,首次突破2万元
台海网1月24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厦门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双突破。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昨日公布称,2017年厦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0019元,首次突破5万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0460元,首次突破2万元。从消费数据来看,相比城镇居民,厦门农村居民的消费增长更加快速。
收入
城镇居民比增8.1%
农村居民比增8.3%
抽样调查显示,2017年厦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增长8.1%,其中工资性收入35426元,增长8.3%;经营净收入4278元,增长2.3%;财产净收入5819元,增长6.5%;转移净收入4495元,增长14.9%。与此同时,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增长8.3%,其中工资性收入13507元,增长7.5%;经营净收入4900元,增长7.3%;财产净收入879元,增长19.0%;转移净收入1174元,增长15.8%。
支出
农村居民消费增长
有三项远超城镇居民
同时出炉的还有消费数据,调查显示,2017年厦门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2009元,比上年增长3.7%;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7593元,比上年增长7.9%,由此计算出的农村居民消费倾向高达86.0%,远高于城镇居民的64.0%。
2017年厦门城镇居民食品烟酒消费支出9869元,增长1.2%;衣着消费支出1767元,增长2.7%;居住消费支出8451元,增长2.7%;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1697元,增长3.6%;交通通信消费支出4955元,增长11.5%;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3323元,增长5.2%;其他用品和服务消费支出796元,增长15.4%;医疗保健消费支出1151元,下降6.7%。而厦门农村居民的居住消费增长、交通通信消费增长以及医疗保健消费增长则远远跑赢城镇居民――三项支出分别为4642元、增长8.4%,3018元、增长26.7%,555元、增长15.2%。其余消费分别是食品烟酒消费支出6342元,增长4.4%;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1019元,增长3.9%;其他用品和服务消费支出392元,增长18.8%;衣着消费支出752元,下降6.3%;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873元,下降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