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抓手
标本兼治 统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的这5年来,特别是2017年以来,厦门市紧紧抓住扬尘污染、机动车污染、锅炉污染、臭氧污染以及不利天气等影响空气质量的症结,不断创新标本兼治的工作方法,真正起到了统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作用,取得明显成效。多项工作不仅在全省率先启动,更是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抓手1
遏制扬尘污染 有效降低颗粒物浓度
PM10(可吸入颗粒物)、PM2.5(细颗粒物),这两个词相信大家都不陌生。雾霾一起,灰蒙蒙的天空大多都是它们的“杰作”。呵护“厦门蓝”,便是要遏制扬尘污染,有效降低PM10、PM2.5的浓度。在市委市政府的统筹部署下,厦门市建立健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市建设局、市市政园林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厦门港口管理局、市环保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分别立足各自管辖的范围,出台防治扬尘工作规定,并合而为一,形成有量化指标、操作性较强的扬尘防治标准体系,将全市各类工地、工业企业的扬尘纳入常态化监管。
针对扬尘污染防治,还有专门的督查考评,市城市综合管理考评办专门制定了完善的考评方案,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量身打造12套系列考评标准,所有考评涉及的扣分项都进行细化、量化。严格的考评,有针对性的评分,再加上考评结果的强化运用,切实推动了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落实。2017年,厦门市颗粒物浓度得到有效控制,特别是PM2.5的浓度比2016年下降1ug/m3,为27ug/m3,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抓手2
部门协同作战 严查机动车污染
根据环保部2017年6月通报的情况,我国已连续8年成为世界机动车产销第一大国,机动车污染已成为我国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是造成细颗粒物、光化学烟雾污染的重要原因。机动车污染的整治,对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一环。
在厦门市,这项工作早已在扎实推进。各部门协同作战,谋重点、破难点,从源头治理、严查严管、严把检验关等方面入手,全面推动黄标车淘汰工作,杜绝高排放机动车上路行驶。厦门市实行环保前置审核,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排放标准的机动车,才能上牌。所有在用机动车的检验更是严把环保关,对检验周期为半年的高排放老旧车辆统一定点实施排放检测。全市10家环检机构也已经与省、市两级机动车信息监管平台联网,实现实时监管。
不仅如此,厦门市在淘汰黄标车方面也是走在了全省的前列。厦门市出台了相关补助办法,引导、鼓励黄标车提前报废,并不断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倒逼黄标车车主尽快淘汰车辆。截至2017年12月31日,厦门市共淘汰黄标车3650辆,完成率107.35%,在全省率先完成年度黄标车淘汰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