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2月9日讯 据厦门晚报报道 近日,厦门机场检验检疫局在从一名香港旅客的行李中,截获一批非法携带入境的牛角。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市民,出境前一定要了解我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的相关规定,避免触犯法律。
这批牛角共4支,是该旅客在乌干达采购,拟带回送给亲友。检验检疫工作人员现场查验发现,这批牛角属于初制品。而未经深加工的蹄、骨、角类产品,容易有动物皮毛、肌肉组织等残留物。这将有可能携带病原体和一些疾病媒介,危害人体健康以及对我国畜牧业的发展造成潜在的威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油脂类,皮张、毛类,蹄、骨、角类及其制品,均禁止携带入境。依照规定,工作人员对该批物品作截留和销毁处理。
据统计,2015年厦门空港口岸共截获蹄、骨、角类及其制品26批次,2016年共截获32批次,截获量呈现逐年递增趋势。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一年内携带或者寄递《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所列物品进境逃避检疫两次以上,应予以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