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管理
1.“快检证”仅限于“四桥一隧”公安检查站快速安检通行使用。
2.机动车驾乘人员不在“快检证”所列人员名单上的,不得通行快检通道,需接受常规检查。
3.车辆通行检查站区域时,在确保不影响驾驶安全的情况下,将“快检证”放置于车辆内部前挡风玻璃副驾驶一侧醒目位置。
4.为缩短安检时间,在使用“快检证”通行“四桥一隧”公安检查站区域时,请所有驾乘人员提前备好有效身份证件。
5.“快检证”通行须遵守重大国际性活动期间相关限行管理规定。
6.“快检证”须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7.“快检证”上的车辆号牌必须与使用车辆号牌一致。不一致的,“快检证”由现场执勤人员予以收回,并纳入信用记录。
8.“快检证”严禁转让、私自增减、涂改证件内容,违者“快检证”由现场执勤人员予以收缴,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纳入信用记录。
9.对冒用、伪造、变造及使用伪造、变造证件的,由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提醒】
●为方便群众出行,避免造成道路交通拥堵,建议市民车辆在此期间尽量避行“四桥一隧”,优先选择公共交通方式出行。
●办理“快检证”不收费,仅在选择EMS邮政快递派送时,收取“到付”邮费,本市为每本10元,本省为每本12元。
●车主可以为名下多辆车申请“快检证”,但一辆车只能申请一本“快检证”。
●单位车辆申请“快检证”的书面承诺书、单位介绍信,在网上申请页面有模板可以下载。
●未申请“快检证”的车辆不能进入公安检查站“快检通道”,但可以从普通通道接受安检。
【链接】
25个检查站6月已启动
据介绍,6月起,我市警方在入厦、入岛主要通道启用25个公安检查站,对过往车辆及车上人员、物品进行安全检查。
检查站运行以来,共盘查车辆8.4万辆、人员23.6万人次,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53人,查获吸毒人员41人;收缴管制器具180余件,烟花爆竹23箱,及一批散装汽油等危险品;查获酒醉驾50余起,有效消除安全隐患,成为守护厦门平安的新防线。
检查站实行一站多能,兼具治安管理、交通疏导、毒品查缉、服务群众等职能。目前,各检查站采取的是不定时随机抽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