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8月13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高锦娜)“准岳父”介绍结婚对象,要求女婿添置彩礼;“准亲家公”生意上资金周转有困难,亲家之间应该相互帮扶。你以为是一家人,结果对方只想骗你钱。近日,集美区检察院发布了这样一起诈骗案件。
2021年8月,被告人叶某在得知好友杨某被家中催婚时,便虚构自己有一个适龄女儿,谎称要将“女儿”介绍给杨某,后以礼金等婚俗或以借款为名义,陆陆续续从杨某及其家人处获取钱财共计6万余元。而杨某数次提出要见自己的“对象”未果,于是报警。
经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认为,本案中,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介绍女儿与对方结婚等事实,以彩礼、借款等为由,共骗取他人钱款人民币6.2万余元,数额较大,根据《刑法》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诈骗罪。法院审理后判处被告人叶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据统计,2023年以来,集美区检察院共办理涉及婚恋财产诈骗类审查起诉案件13件14人,涉案金额约490万元。此类诈骗案件中,被告人多以结婚要收取彩礼为由,虚构事实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骗得被害人彩礼钱后又以各种理由推诿结婚,甚至失联。
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应时刻保持清醒,警惕借婚姻索取财物、包办买卖婚姻等违法行为,防止人财两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