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思明区法院发布民间借贷审判白皮书。白皮书显示,2020年以来,思明区法院共受理民间借贷案件11142件,涉案总标的金额近114亿元。
据介绍,思明区法院通过案件审理,深入分析总结民间借贷纠纷中的突出问题及主要风险,包括:信贷资金转贷潜藏的合同无效风险、结算型借贷案件当事人证明责任高、涉老年群体缺乏借贷风险防范和证据意识、公告送达借贷案件被告的败诉风险、涉身份关系借贷难认定、担保责任约定不清难以保障债权等。
对于社会公众如何防范民间借贷纠纷,思明区法院梳理了六点提示建议:一是核实身份信息,谨慎出借资金;二是规范合同约定,注意留存证据;三是严格款项交付,降低举证风险;四是警惕高息诱惑,合理约定利息;五是妥善设定担保,采取增信措施;六是树立信用意识,依法诚信诉讼。
同时,思明区法院通报了八大典型案例。记者摘取其中2个案例,希望帮助大家增强自身投资风险意识、防范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
案例一
夫妻间借款并签下借条
离婚后借条仍有效
程某与周某结婚逾二十载,夫妻俩分别经营了两家规模不小的公司。有一次,程某公司接了个大工程,需提前垫付工程款。因资金不足,程某便要求周某代垫1000余万元资金。随后,程某公司向周某出具了一张借条,写明了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并约定了利息,程某也分别在法定代表人和连带保证人处签名、按了手印。两年后,程某与周某离婚了。于是,周某手持借条,到法院起诉,要求程某公司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并要求程某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法院认定程某的公司与周某之间的借款事实真实存在。借款发生在程某与周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程某与周某的离婚协议亦明确约定各自名下的公司债务由各自承担。据此,思明法院判决程某的公司向周某偿还借款1000余万元并支付利息,程某就上述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例二
法定代表人借的钱
公司需要一起还
某建材贸易公司的唯一股东、法定代表人李某向张某借款50万元,款项转入李某的个人银行账户后,李某用于向某防水工程公司购买防水材料。事后,双方发生纠纷,张某向法院起诉李某、某建材贸易公司。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某建材贸易公司确认案涉借款用于向某防水工程公司购买防水材料,并确认除某建材贸易公司外,李某未经营其他涉及防水材料的公司,同时某建材贸易公司为某防水工程公司的代理商;此外,某建材贸易公司为一人公司,李某为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公司经营范围又包括防水工程施工。基于前述事实,法院依法认定,某建材贸易公司应与李某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来源:海西晨报 记者 黄晶晶 通讯员 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