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手机店店主,通过网络找人帮忙实名认证了一批手机号,并转卖牟利。他可能也没想到,其中一个手机号被犯罪分子用来实施电信诈骗,骗走了70多万元。近日,翔安法院开庭审理并宣判了这起案件。
法庭上的两名被告人分别是陈某和庞某。陈某在翔安经营一家通讯手机店,去年他通过网络结识了被告人庞某。两人约定,由庞某负责收集他人身份证信息并实名认证手机号,激活成功后,陈某以一张卡40元到60元不等的价格支付报酬。长期接触劳务市场的庞某,很快就搞来了一批实名认证的手机号。
公诉人讯问庞某:需要当事人在场和本人身份证,需要卡主配合去刷脸或拍照吗?对。需要是吧?对。他(陈某)说只是为了冲一个业绩,帮他完成一个任务。
陈某拿到这些手机号后,将其中部分转卖给了他人,其中一个手机号被人用于电信诈骗。有人使用这个手机号冒充京东客服人员,导致一名被害人被骗72万余元。警方一路追查,发现了其中的端倪。之后,被告人陈某和庞某经民警电话通知,到案接受调查。
翔安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邓芳:根据在案的这一张,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的手机号码卡卡主的陈述,他实际上当时是在劳务市场里面,找日结的工作,去到招工现场以后,被他人以要收集他的身份信息为由,收集了他的身份证信息,并进行了一个刷脸验证,他实际上都不知道,他们要利用这些信息来做什么。
警方查明,去年4月到今年3月,陈某通过转卖这些手机号,非法获利至少7000余元,庞某从中获得了8000余元报酬。
翔安法院审理后认为,两名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结合两人的认罪认罚态度、自愿退赔被害人10万元等从轻从宽处罚情节,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庞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来源: 特区新闻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