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点击】
《集美区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1.学位更加充足
新建2.9万个中小幼学位
未来集美区教育资源布局更加优化,学位更加充足,学位供给进一步适应与日俱增的教育需求。力争到2023年新建1.2万个中小学学位,新建0.43万个幼儿园学位,到2025年再新建1万个中小学学位,新建0.27万个幼儿园学位。
2.学习环境更舒适
明年实现教室空调全覆盖
推进清凉工程,让学习环境更加舒适,确保2022年春季开学前实现学校教室空调全覆盖。
3.教师队伍更出色
新建30个名师发展工作室
加快提升师德水平和专业素养,预计到2023年区级以上骨干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达25%以上,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编外教师比例降低至12%;到2025年区级以上骨干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达30%以上,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编外教师比例控制在10%以内。
健全骨干教师培训培养体系,建设30个青年教师发展工作室、30个名师发展工作室;5年内培养600名区级教学新秀、400名区级骨干教师、400名市级骨干教师、300名区级学科带头人。
在新教师培养方面,争取把30%入职2-3年的新教师培养成为校级骨干教师;20%入职4-5年的新教师培养成为区级以上青年骨干教师。
4.提升学前教育质量
公办园占比持续提高
提高公办园比例。力争到2023年,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提高5个百分点,公民办示范园在园幼儿占比提高10个百分点;到2025年,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再提高5个百分点,公民办示范园在园幼儿占比再提高10个百分点。
培育更多示范园。争取到2023年,新培育1所省级示范性幼儿园、2所市级示范性幼儿园、9所区级示范性幼儿园;到2025年,再培育2所省级示范性幼儿园、2所市级示范性幼儿园、9所区级示范性幼儿园。
推进普惠优质工程。以新办园扩容、公办园学位余额辐射、鼓励国企举办普惠园和回购已开办为民办园的小区配套园等形式,不断扩充优质和普惠教育资源。
实行小片区管理,监督和指导民办园办学行为。选派骨干教师到民办园指导教学工作,提高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
5.提升中小学教学质量
争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
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落实“壮腰”工程,实现“学有优教”。力争到2025年,小学在全国、全省的教学质量监测成绩持续保持优秀水平,区均值基本达到岛内平均水平;中学教学质量基本达到岛内平均水平;争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
6.提升职业教育质量
力争进入全国中职教育发展500强
力争到2023年,通过福建省高水平职业院校项目建设中期验收,厦门职业教育高地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成为长学制试点校,双师型教师达75%。
力争到2025年,集美职校新校区建成并投入使用,位居全省中职学校一流行列;双师型教师比例达80%,力争进入全国中职教育发展500强。
以集美职校机电LED实训中心实训基地为抓手,对标世界技能大赛体系,打造全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两岸融合特色样板。
实施名匠引智工程。推动以“教学名师”和“技能大师”并行的双队伍建设,建设3-5个以名师为核心的省、市级教学创新团队,积极争取入选国家级教学创新团队。
7.探索多元合作办学
新引进2-3个省内外名校
探索多元合作办学模式,将优质校打造成品牌校,将乡村校培育成优质校。力争到2023年,深化与名校、高校的合作办学,开展乡村学校与城区优质学校的集团化办学实践,形成城乡紧密型教育共同体并全面覆盖。
力争到2025年,新引进2-3个省内外名校开展合作办学或新成立合作办学体。紧密型教育共同体向薄弱学校延伸,实现城乡教育的一体化发展,形成不少于10所有特色、有品位、高质量的乡村学校。
实施高位嫁接工程,加大引进省内外名校、高校或教育集团等优质教育资源,重点在新建城区开展合作办学或兴建办学。
8.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形成“诚毅”育人体系
构建以“嘉庚精神”为载体的中小幼一体化“诚毅”育人体系,形成“集美模式”的德育品牌,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9.开展聚美融艺工程
推进闽南文化进校园
依托文艺影视产业区域优势,以普及中小学电影教育为切入点,每年开展“看见集美”青春影展、“红色电影学百年党史,品嘉庚故事”等活动。
持续创建“闽南戏曲示范点”学校,推进闽南文化进校园。鼓励学校与艺术场馆开展校馆合作,建设一批美育实践基地。
10.实施劳动赋能工程
评选10个校企合作示范点
落实“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工作。加强校园劳动文化建设、学科渗透,开展丰富的劳动主题教育活动。推进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评选10个劳动教育校企合作示范点。
11.完善家校社协同机制
“三位一体”协同育人
建立完善家校社协同育人体系和机制,形成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协同育人生态圈。力争到2023年,创建集美区家庭教育网络公共服务平台,建立10只以上专项教育基金;到2025年,建立20只以上专项教育基金。
12.实施家庭教育工程
定期评选示范校(社区)
每2年评选一批家校社共育示范社区、家校社共育示范校(园)及先进个人,打造家庭教育服务品牌。
(记者 林桂桢 通讯员 苏燕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