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集美区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
提高引才优惠待遇
最高安家补贴
120万元
全新发布的《集美区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以真金白银提高引才优惠待遇,多层次、多渠道吸纳教育人才,进一步优化教育人才队伍结构。引进对象包括在职高层次教育人才和优秀应届毕业生。高层次教育人才包括引进的在职高层次教育人才和本区培育的高层次教育人才。
引进的在职高层次教育人才,将按照五个层级分别享受120万元、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40万元的安家补贴,并分别享受每年5万元、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的政府薪酬补贴。可优先推荐福建省优秀人才、闽江学者计划、厦门市拔尖人才、集美区拔尖人才等各类人才荣誉称号的评选。其子女在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可在区属公办学校各择校一次。
经本区培育的高层次教育人才,获评正高级职称教师、省特级教师、省级名师、省级名校(园)长、市级卓越教师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获评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骨干校(园)长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5万元奖励;获评专家型教师、市级名校(园)长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获评市级专家级学科带头人、市级德育学科带头人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新录聘的优秀应届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在集美区购买首套商品房,分别给予70万元、60万元和50万元的购房补贴;分别一次性给予每人8万元、5万元、1-3万元的生活补贴。(以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