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2月2日讯 据新华网报道 11月30日,厦门市湖里区行政中心碳中和颁证仪式在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行政中心举行。此次活动由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湖里区人民政府共同举办,并由海峡资源环境交易中心向湖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出具“碳中和注销证书”,中环联合认证中心出具“碳中和认证证书”。
经中环联合认证中心核查认证,2020年度湖里区行政中心运营共产生3556.07吨二氧化碳排放。湖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通过向三明市泰宁县杉阳山区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泰宁县大田乡北斗村泊竹坑山场林地产生的3557吨林业碳汇,用于抵消2020年度产生的碳排放,扎实推进闽西南减碳联盟战略合作。
厦门市湖里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坚持改革引领和创新驱动;高度重视双碳战略目标,积极探索目标落地途径,构建全方位多层次低碳试点体系。一是通过盛德东南(福建)新能源生态园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创建工作,在工业、能源等重点领域,探索适应区域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二是开展五缘湾北低碳社区、五缘湾湿地公园近零碳示范景区等试点创建行动,宣传低碳理念,在社会生活方面搭建节能低碳的良好平台,在国民意识中培养“低碳”意识;三是“先试先行”率先开展行政中心碳中和创建工作,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是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升华,也是双碳战略落地的重要举措。
湖里区行政中心通过碳中和创建工作,大力倡导节能减排和低碳出行,推行绿色消费,深挖节能改造和新能源替代。先后在区行政大院新建中心污水处理回用系统用于绿化浇灌,建设餐厨垃圾加工有机肥综合利用系统,架设了风光互补路灯、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建成20千瓦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2020年发电25958.8千瓦时,年节约3.19吨标煤;建立了TEVC电动汽车群智能充电系统,可同时满足10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委托节能服务公司对区行政中心大楼6.1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进行了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节能改造,2020年综合节能率相较2016年(基准年)达到17.8%。
打造绿色低碳、便捷舒适、生态环保、经济合理、运营高效、特色鲜明的低碳机关,对厦门市持续开展低碳试点,探索创新厦门市碳达峰、碳中和实现路径,进一步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建设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