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7月10日讯 据厦门晚报报道 遭遇意外后赔偿难以落实怎么办?国家司法救助金如雪中送炭,缓解了当事人的燃眉之急。近日,集美区法院集中向4名司法救助申请人发放了司法救助金,共计34.9万元。
在一起交通事故中,高某、晏某乘坐小轿车,与对向行驶而来的潘某乘坐的摩托车发生碰撞,致潘某受伤成为植物人。集美区法院审理后判决高某、晏某赔偿潘某140万余元。但是在执行到位5万多元后,因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仍有130余万元未能执行到位。自从意外发生后,潘某的生活起居均需其母亲照顾,其父亲因体弱多病长年没有稳定收入,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因生活陷入困难,潘某的父母提出司法救助申请。集美区法院经严格审查,认为潘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申请条件,决定向潘某发放司法救助金10万元。
在另一起纠纷中,陈某被郑某殴打造成九级伤残。集美区法院判决郑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赔偿陈某36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郑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赔偿款均未能执行到位。因陈某年事已高,案件发生后卧床不起,其妻子不仅要照顾陈某生活起居,全家生活来源也依靠她打零工收入,且后续陈某仍有大笔治疗费用需要支付。最终,陈某申请获得了司法救助金。
今年以来,集美区法院依法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42万多元,最大限度地帮助因权利受到侵害、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缓解他们生活上的压力。(记者 彭菲 通讯员 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