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4月27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近日,海沧区350余台食品自动售货机基本完成“持证上岗”“持证经营”,在机身显眼处按规定张贴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信息。
据悉,2020年12月至今年1月,海沧区检察院检察官多次走访辖区内商场、街道等多处公共场所进行摸排调查时,发现部分销售瓶装饮料等食品的自动售货机未按规定在经营场所公示经营者名称、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信息。
海沧区检察院今年2月向行政监管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行政监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开展食品自动售货设备监管专项行动。(记者黄琬钧通讯员吕玉珠徐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