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3月19日讯 据厦门晚报报道 海沧区工信局工业企业2020年季度增产用电奖励申报开始。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最高可获奖励200万元。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19日。
奖励对象需符合工商注册地在海沧区且当年度区级税收、产值(或增加值)统计关系归属我区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当年季度产值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0%、单位产值耗电量同比下降等条件。
据规定,对单位产值耗电量同比下降的企业,根据当年度企业季度工业产值同比前一年增长10%-20%、20%-30%、30%及以上分档,分别按季度同比新增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05元、0.1元、0.2元的电费奖励;对前一年全年产值超5亿元的企业,或规模以上生物医药和电子信息企业(含集成电路),奖励标准分别提高至0.1元、0.2元、0.3元。对每家企业的年奖励金额最高200万元。(记者 张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