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2月1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吴舒远 通讯员 海法/文 陶小莫/漫画)残障儿童小明(化名)不到一岁时父母就“消失”了,这一“消失”竟长达六年。幸好,还有爷爷奶奶将孩子拉扯大。六年后,孩子父母回来了以后,爷爷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孩子的监护人资格。
近日,厦门市海沧区法院宣判了这样一起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这起案件,也是全省首例引入儿童观护员制度的监护权案件。
1起诉
孩子残障父母不管爷爷申请监护权
原来,小明(化名)出生于2010年,他是一个不幸的孩子,未满周岁时被诊断为小儿脑瘫,导致肢体残疾二级、智力残疾二级。更不幸的是,随后小明的父母“消失”了。
狠心的父母一走就是六年。这6年时间,父母了无音讯,对小明不抚养、不治疗。小明的爷爷和奶奶成了小明唯一的依靠。
据小明母亲说,当时发现孩子残疾,对她的打击很大,再加上家庭矛盾等原因,导致了她的离开。
小明的父亲说,当年他“消失”是因为个人欠债等原因,就离家出走了。
2017年3月,小明的父母回家,一家三口曾短暂生活在一起,但并不融洽。小明的日常生活及治疗所需费用,仍主要由爷爷老刘负担。
据心理咨询师和学校班主任介绍,在爷爷奶奶的悉心照料和坚持康复治疗下,小明恢复得不错。
近日,孩子的爷爷老刘(化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小明父母作为小明的监护人资格,并指定自己为监护人。
在法庭上,小明的父母均表示没有异议。小明的妈妈说,她和小明的爸爸工资都不高,经济状况并不好,带孩子需要依靠长辈支持。
2观察
儿童观护员介入发现祖孙关系更亲密
为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海沧区法院委托儿童观护员介入,对小明的日常生活情况进行观察。
刁玫是一名长期参与家事纠纷诉讼的专业律师,此次她作为儿童观护员,全程参与了该案件的审理。
在调查走访中,刁玫了解到,父母不在的这6年多时间里,爷爷耗费了大量的精力和财力,给予了小明充足的关爱和照顾,让这个不幸的孩子,拥有了一段温暖、有爱的童年时光。
刁玫还发现,小明父母的婚姻关系并不稳定,其母亲流露出精神压抑的状态,与小明感情疏离。而爷爷经济条件良好,长期主动承担对小明的抚养教育及大额医疗费用支出,小明与爷爷的关系也更为亲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