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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买强卖索要抽点 10人获刑!集美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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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9月30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9月28日上午,集美法院公开宣判纪某明等1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分别判处10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

2013年以来,被告人纪某明等人拿到厦门某项目不同地块的土方工程。为防止价格竞争,并垄断全部地材从而获取超额利益,上述被告人便合股做地材项目,多次以“土方谁做地材就谁做,要么做地材要么抽点”的规则,利用施工方担心工程延期的心理,采取恶意抬高地材价格、谈判施压、堵路等方式,强行向被害人、被害单位以工程造价按比例索要“抽点”费用,形成了以被告人纪某明、邱某荣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2016年10月,被告人邱某荣、纪某明、邱某旗等人不满邱某峰单独与被害单位福州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签订的装修垃圾清运项目合同,便以开车堵路、堵售楼处大门、到办公室纠缠等方式向被害单位施压。该物业管理公司被迫将装修垃圾清运项目合同交由被告人纪某明、邱某荣、邱某旗、邱某山等人承揽。2017年1月1日,由被告人郭某明以被告人邱某山的厦门市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名义与被害单位签订该项目合同。被害单位已支付给被告人一方合同款项人民币424627.34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纪某明、邱某荣、邱某旗、邱某山、郭某明还以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可计金额达人民币424627.34元,情节严重,该五名被告人的行为还构成强迫交易罪。

法院综合各被告人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及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该起案件宣判后,集美法院圆满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之案件清结。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集美法院共受理涉黑恶犯罪10件106人,已全部审结,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打下坚实的基础。(记者 谭心怡 通讯员 集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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