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9月2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吴舒远 通讯员 集法宣)离婚后,她不让前夫探视孩子,为此她被罚款还进了“黑名单”。近日,集美法院执结一起探视权案。
原来,武先生和刘某本是夫妻,因双方情感破裂,此前在集美法院组织调解下达成了离婚协议,由母亲刘某抚养婚生女小妮(化名),并约定了父亲武先生对小妮的探视时间。
调解书生效后,母亲刘某便带着小妮到外地打工,并断绝了与武先生的一切联系。武先生想要探望小妮,通过各种渠道都无法与刘某取得联系。武先生遂向集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刘某配合其实现探视权益。
了解情况后,执行法官前往刘某户籍地,一方面解释生效调解书确定的法律义务必须履行,另一方面告知刘某,父爱对孩子成长也至关重要,并为双方积极协商探视时间和地点。
经协调,刘某仍拒绝配合武先生探视。鉴于刘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法官依法对刘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还多次耐心劝导刘某。刘某无正当理由仍拒不履行,集美法院依法作出决定,对刘某罚款一万元。
至此,刘某才意识到不配合对方行使探视权的严重性,便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会履行义务并缴纳罚款。随后,刘某配合武先生探望了小妮并缴纳罚款。
近日,集美法院经向武先生确认后,依法屏蔽刘某失信人员名单,解除限制高消费措施。
法官说法
“3招”破解探视难
探视权案件不仅关系到父母双方的权益,更关系到孩子的健康成长。近年来,探视权案件已成为法院执行的一类难题,对于如何解决探视难,集美法院的法官提出三个建议。
法官说,首先,强制执行也要有司法温度。法院在执行此类案件中,注重柔性执法,加强释法说理和协调沟通,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及子女的权益,在执行过程中体现司法温度。
其次,离婚仍应关爱子女成长。很多父母在离婚后因矛盾积怨,会采取极端方式拒不配合对方行使探视权,这将破坏孩子与父母之间的亲情纽带,对孩子的成长极其不利。此外,父母在探视的过程中,也应时刻注意孩子的自主意愿和感受。
最后,探视问题也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关注。因为,探视问题不仅仅是法律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仅依靠法院的强制执行无法实现预期的社会效果,还应当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关注,需要民政部门、未成年保护组织、妇联、街道居委会等共同介入和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