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楼业主愿意负责 但要居委会做“中间人”】
因为是天灾,大楼的业主单位就不用承担责任,居民们就得自认倒霉了吗?我们的记者决定先去社区居委会寻找答案。
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说,当天中午,他们就联系了这栋楼的业主单位,但对方却不愿意出面处理。
海沧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我跟他有联系看是否可以下来到居民家里,带人家去看一下受伤的脚,刚好坐下来谈一下,当面谈比较好,那他说可能没办法出面。
随后,记者在掉落窗户的大楼附近,见到了一位工作人员,他自称是业主单位的。他告诉记者,这栋大楼是属于厦门长海长航物流有限公司的,目前大楼还没有通过验收,大楼内也没有人入住。
厦门长海长航物流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这种不是说我们故意的,这种是属于天灾,我说要怎么协商,他(社区工作人员)说叫我们到居民家里去,我说我们去,我们就不好说话,你社区出面协调看要怎么协调(你们去就不好说话是什么意思?)我们以前也有碰过,就是赖着你。
这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愿意承担相关赔偿,但并不愿意和居民面对面协商,希望由社区工作人员作为中间人出面协调。随后,记者再次前往海沧社区居委会,转达企业方的诉求。社区工作人员了解后表示,他们能够理解企业方的顾虑,会尽快帮助他们和居民协商,想办法化解双方的矛盾。
【新闻链接:遭遇“天灾” 在厦人员可获“巨灾保险”赔偿】
在台风“米克拉”过境中,因为大风、大雨一些市民也遭了殃。不过,面对这样的损失,你可不要自认倒霉。因为从2017年开始,厦门市政府每年都为所有在厦门的人员购买了“厦门市巨灾保险”。那么,这份保险如何申报理赔呢?一起来了解一下。
根据《厦门市巨灾保险协议》的规定,只要是在厦门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因台风、地震、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可根据具体情况获得相应赔偿。记者从市应急管理局了解到,截止到昨天,保险机构已经接到了4起因此次台风“米克拉”造成损失的报案。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可以联系我们这边,我们这边可以做巨灾案件登记,登记报案之后,我们会通知,每个案件会专门有一个理赔人员,会跟报案人员联系,看是需要哪一些材料,或是怎么处理,都会跟报案人这边沟通处理。
群众可以拨打保险机构的报案电话6195518,经过认定可获得人身伤亡最高20万元、住房损失最高10万元、财产损失最高5000元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