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调查
消费者为疑似 河豚毒素中毒
所幸,送医救治及时
没有危害生命健康
处罚决定
违法经营河豚鱼的餐饮店
将被吊销其食品经营许可证!
今年以来,翔安区市场监管局新店市场监管所已多次联合翔安区公安局, 对澳头、刘五店等海鲜餐饮店较为集中的地区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共发现3家违法经营河豚鱼的餐饮店,查获河豚鱼约41斤。
市场监管部门对3家涉事餐饮店均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吊销其食品经营许可证,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市场监管部门还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由公安机关 对违法经营者处以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