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位“新式毒贩”
竟然是毒品再犯!
2018年9月18日,毕某宏就曾因犯走私毒品罪被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缓刑,本案案发时,仍处于缓刑考验期限内。
大家可能也注意到了
毕某宏所使用的聊天工具较为特殊
那么,“Telegram”到底是什么呢?
今年3月,由于韩国“N号房”事件而让一个此前并不出名的聊天软件“Telegram”频频登上热搜榜单。
据报道,这个聊天软件以其“阅后即毁”的特性,在一些国家成为性侵害、毒品交易、买凶杀人,甚至恐怖行为等犯罪行为的温床,被视为“暗网”中常用的通讯工具。
最终判决
湖里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毕某宏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规定,贩卖、运输毒品大麻19.73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
且因其曾因犯走私毒品罪被判处刑罚,又犯本案之罪,系毒品再犯,应从重处罚。被告人毕某宏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对其数罪并罚。但因被告人毕某宏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
据此,判决被告人毕某宏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与前罪走私毒品罪被判处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法官说法:不管用什么手段,都将接受法律的制裁
随着时代的进步,有部分犯罪分子盯上“Telegram”等国外开发的即时通讯工具,利用其极强的匿名功能用于犯罪联络。“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也因其不需要绑定银行账户信息等去中心化支付的优势,被用于贩毒交易中,企图逃避监管,使资金来源和去向难以追查。
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执法机关已经关注到此类犯罪行为对社会发展的威胁,并加大查处的力度。而所谓数字货币、匿名聊天软件等逃避监管、取证困难等也并不能让犯罪行为真正“隐形”,仍然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犯罪手段更新了
警察蜀黍的侦查手段也不落后
最后,奉劝一句:
来源:厦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