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5月16日讯 据厦门网报道 疫苗、血液制品、第二类精神药品……这些高风险药品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近期,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对重点药品品种的监督检查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规范药品经营使用秩序,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
5月14日、15日,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阳市场监督管理所、东孚市场监督管理所召开了辖区药品监管专项工作部署暨培训会,会议讲评了疫情期间药品监管工作情况,详细部署中药饮片、个体诊所、无菌和植入医疗器械三个专项工作,要求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认真进行自查。
据介绍,中药饮片专项重点主要包括:是否存在非法加工、非法分装或者贴签销售中药饮片的行为;是否存在从无相应资质单位购进中药饮片的行为;是否存在经营使用非法加工、掺杂使假、染色增重、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中药材的违法违规行为。
个体诊所专项重点主要包括:是否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诊疗范围和执业医师处方权使用药品;是否未凭处方变相销售药品;药品采购、验收、储存、养护、调配及使用等环节是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而无菌、植入医疗器械专项重点主要包括:是否购进、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是否建立覆盖质量管理全过程的使用质量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查验供货商资质和产品证明文件。
会议还对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和《疫苗管理法》进行了宣贯培训。2019年12月1日实施的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在惩处违法违规行为上,是一部不折不扣的“重典”,主要体现在大幅提高了财产罚的幅度、加大了资格罚的力度、增加了自由罚的手段,以销售假药为例,最低150万元起罚,相关责任人员还要面临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的惩罚。
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方面表示,了解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对药店、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十分重要。下一步,该局还将对近3年内被撤销药品GSP证书或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立案查处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以及被投诉举报较多、未提交自查报告和自查报告弄虚作假的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重点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记者 沈伟彬 通讯员 蔡瀚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