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9月3日讯 据厦门广电网报道 “胖毛在线”公司自2013年6月成立以来,在没有通过相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以投资获得高回报利率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7亿多元。2018年2月,胖毛公司资金链断裂,导致近2000名投资人血本无归。2日上午,思明区人民法院对“胖毛在线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进行开庭审理。
思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2013年6月以来,在逃嫌疑人洪某钊伙同被告人洪某根等人成立胖毛在线(厦门)金融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并在莲前东路莲前大厦内设立办公地点。胖毛公司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在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的情况下,以投资该公司“定投盈”“天天盈”等业务获取高利率回报为诱饵,公开向不特定人吸收存款。另外,胖毛公司还设立贷款部门,放贷给一些急需用钱的人。胖毛公司通过一边吸收存款,一边放贷,从中赚取利率差。
被告人之一 原胖毛在线(厦门)金融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经理 邵某:(定投盈)比如说你投三个月、六个月、十二个月,对应它有个利率,比如12%,百分之多少,每个月进行一个返利,散标就是我们刚才庭上说的过桥标,过桥标就是有客户过来找贷款部做一个过桥,然后由客户自行进行一个投标,标完就开始算利息。
胖毛公司向投资人许诺,投资“定投盈”“天天盈”等项目,可以获得7%到16.8%不等的高利率。等投资人将资金转入公司指定账户后,胖毛公司就将收到的投资款,用于股市配资、投资房产、对外放贷等事项。
2018年2月,胖毛公司资金链断裂,投资人无法提现。经审计,胖毛公司成立以来,共吸引参与投资人数4664人,吸收资金金额达到7亿6千886万多元,其中,资金受损的投资者有1881人,损失金额2亿零980多万元。根据审计部门的审计认定,胖毛公司吸收的资金中,7800多万元用于配资炒股,1700多万元用于公司经营,2200多万元用于购房及装修。
投资人代表 邓某:参与集资的人,基本上是两种类型,一种是老人,甚至把一辈子的棺材本、养老钱都拿出来,再来一些就是外面的务工人员,这些务工人员,他的收入本身就很微薄。
检察机关认为,洪某根、刘某燕等23名被告人,违法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伙同他人或者受他人雇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6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中,部分被告人犯罪后主动投案自首,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目前,思明区人民法院还在对这起案件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