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审判工作亮点频出
一年前,厦门市唯一的基层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同安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落地在素有“厦门生态第一镇”美称的同安区汀溪镇,负责统一审理全市六区涉生态环境的一审案件。自审判庭成立以来,累计受理涉生态资源案件537件,类型囊括刑事、民事、行政、非诉审查执行案件等。法庭秉持“三多三实”原则,整合各方资源,最大限度地保护着厦门的绿水青山和碧海蓝天。
在同安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受理的一个生态案件中,原告黄某代表集美区灌口镇村民,提出该区农林水利局新修的水坝解决了防洪排涝问题但拦河自动灌溉能力降低的问题,向同安法院提起诉讼。黄某提出确认集美区农林水利局的行为违法并要求恢复原有水利设施的灌溉能力等多项诉讼请求。在案件受理后,同安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秉持“多做一次工作,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的工作思路,随村民和水利专家三次到现场进行调查、勘测,就地组织协商解决方案。最终,集美区农林水利局为村民增设了电力抽水灌溉设施,解决农业生产用水问题,促使原被告双方达成庭前和解。
自成立以来,审判庭指正并跟踪行政机关自我纠错9批次,主动沟通原被告,促成双方握手言和,争取原告谅解并撤诉7件。一年来,审判庭审结的涉生态环境行政诉讼案件调撤率达87.5%,实现全部案件“零上诉”“零发改”。
多做一次工作,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多跑一趟现场,保障生态实质性修复;多办一次活动,争取公众实际认同。同安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成立后,工作人员不仅仅“坐堂办案”,还主动走向社会,扩大生态审判的社会影响力,致力于增强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和认同感。
一年来,同安法院倡导并牵头辖区国土、环保、公安等8家部门成立1+8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专业优势,形成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倡导生态环境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举办厦门市首届少儿环保法治主题绘画大赛,与同安一中签署生态法治社会实践基地共建协议;举办多场开放日活动,让群众走进法庭,了解生态环境审判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同安法院还以污染案件为原型,经演绎创作,拍摄了全市第一部生态法治审判主题微电影《童画》。数据显示,一年来,同安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共举办生态环境法治讲座2场,开展义务法律咨询3场,举行生态司法公众开放日活动2场,有3万余人次观看并点赞了主题微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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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汇”是指从大气中清除二氧化碳的过程、活动或机制,在林业中主要指植物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在植被或土壤中,从而减少该气体在大气中的浓度。
厦门生态审判碳汇教育实践基地,作为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的生态审判教育实践场所,也作为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案件被告人异地生态修复的基地,将通过对原有荒芜山林地的补植复绿,实现森林碳汇的目的。
(韩超 同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