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区公检法人员和志愿者在“厦门生态审判碳汇教育实践基地”内植树。(同安法院供图)
台海网3月15日讯 据福建日报报道 12日,同安法院会同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同安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同安区农业与林业局、同安区汀溪镇堤内村等单位,共建了“厦门生态审判碳汇教育实践基地”,并在基地内种下了第一批苗木。该基地的建立在厦门为首创。
据悉,同安区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成立已满一周年,“厦门生态审判碳汇教育实践基地”的建设旨在进一步提升全民生态文明意识和法律意识,推进生态修复工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塑造生态环保法治的绿色品牌
位于同安区汀溪镇堤内村的“厦门生态审判碳汇教育实践基地”占地500亩,基地建立后,既可以作为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案件中被告人异地生态修复的基地,又可以作为向公众开放的生态环境教育场所。
“我们院集中管辖了全市六区的一审涉生态案件。如果判决结果涉及生态修复,而被告所破坏的林地又无修复条件,那么,在基地内就可实现集中修复。”同安法院副院长李隽介绍。此外,这片茁壮成长的绿地也将对市民开放,接受绿植认养,助力生态修复。
值得一提的是,揭牌后,各单位工作人员联手同安区志愿者,在基地内种下了第一批苗木,随后还签订了认养证书。厦门中院副院长吴丽雪表示,若干年后,基地将会是堤内村的一道风景线,也将会是厦门生态环保法治一个响亮的“绿色品牌”。
而基地落成的背后,是多方携手努力的结果——既集合了同安区环境保护委员会的指导、市两级法院生态环境审判的专业优势,也凝聚了同安区农业与林业局生态修复的技术优势和汀溪镇堤内村的平台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