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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园“转正”
须满足这些条件
湖里区教育局也同时公布对现有无证园申办审批补充说明,主要是园舍和消防要求的规定。
据介绍,目前湖里区至少有七所幼儿园通过改造提升获得合法身份。
1.园舍基本要求
依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开展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精神,对现有无证园,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适当放宽标准加快审批。在班生额核定上,原则上班级(含寝室,不含卫生间)面积以人均2.4平方米来核定,班级面积达到48平方米以上,可核定20人;班级面积达到60平方米以上,可核定25人;班级面积达到72平方米以上,可核定30人。幼儿园如有一楼架空层和二、三楼户外平台且达到人均3平方米以上的,可认定为幼儿园有户外活动场地。
2.消防安全技术标准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深化改革便民服务八项措施的有关通知》(应急闽消〔2018〕4号)精神,对现有无证园消防审批做如下调整:
(1)对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幼儿园(幼儿人数300人以上的或幼儿住宿床位50张以上的),消防部门应对其评估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确认。
(2)根据《福建省消防条例》第四十九条“对城中村、老城区既有建筑物和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村民自建房住宅、临时建筑的消防安全,可以制定特定的消防安全规定并组织实施”的精神,对位于城中村既有村民自建房,且规模在6个班以下(含6个班)的现有无证园,可通过增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简易喷淋)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在消防安全评估中放宽对建筑防火间距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