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2月22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翔法宣)伪造证据阻挠执行,兄弟二人分别被罚2万元。近日,伪造证据的邓某兄弟收到了翔安法院的“罚单”。
原来,此前被执行人邓某富及其控制的某物流公司因债务纠纷,被债主陈某告上法庭,后来该物流公司名下的两辆货车也被法院查封、扣押。
不过,在该案执行期间,案外人邓某华(系被执行人邓某富之弟)对法院查封、扣押被申请人某物流公司名下的两辆货车提出书面执行异议,邓某华还向法院提交了伪造的《挂靠协议》等证据。后经法庭严肃批评教育,二人对伪造证据的行为供认不讳。
近日翔安法院决定对邓某华、邓某富分别处以罚款人民币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