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区法院集中宣判涉黑恶案件。
台海网12月7日讯 据厦门晚报报道 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强迫交易……近日,同安区法院对5起恶势力犯罪案件的30名被告人进行集中宣判,30名被告人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到一年二个月不等刑罚,部分被告人被判处罚金附加刑。
此次集中宣判,是同安区法院依法打击黑恶犯罪的一次重大行动。同安区扫黑办、区委组织部组织了100名辖区村居干部现场旁听宣判,将庭审变成法治教育“公开课”,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
欺行霸市开设赌场 犯罪组织者获刑11年
被告人吕某旸在同安区新民镇四口圳村经营一家烟酒店,主要经销某品牌啤酒及饮料等。为垄断市场获取暴利,2014年底以来,吕某旸以恐吓、打砸等方式,强迫在四口圳夜市的大排档、烧烤摊等商家,只能销售其经销的啤酒等商品。
去年以来,为了扩大势力,吕某旸又召集了卓某泽、刀某磊等9人,形成了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在四口圳一带通过滋扰、聚众造势、恐吓、打砸等方式,强行推销啤酒业务,肆意打砸过往车辆滋事,利用其集团势力收取保护费,打砸商铺、开设赌场。
主审法官庄磊介绍,被告人吕某旸纠集被告人卓某泽、刀某磊等9人,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多次在四口圳一带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该犯罪团伙行为已构成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等五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吕某旸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其余团伙成员也分别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