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0月18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集法宣/文 陶小莫/漫画)打官司时,虚构事实欺骗法官,该当何罪?近日,集美法院作出一个处罚决定,对虚假陈述的当事人王某处以2000元罚款。据介绍,这是集美法院首次对当事人 “虚假陈述”开出罚单。
被告:“他是在漳州受的伤”
今年7月,王某以自己在为李先生提供劳务时受伤为由,向集美法院提起受害责任纠纷诉讼,要求李先生赔偿其损失共计36万余元。
李先生被起诉后,向法院提起“管辖权异议”。李先生表示,王某是在装修其位于漳州龙海的房屋时受伤。李先生住所地与侵权行为地均不在集美,集美法院没有管辖权。
为证实自己的说法,李先生还提供了居住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常住人口信息、暂住证、事故现场照片及王某在漳州市某医院的就诊卡等证据。
李先生说,王某在龙海受伤后第一时间被送往漳州某医院就诊,随后转院至厦门某医院继续治疗。
收到管辖权异议申请后,承办法官通知王某到法院接受询问。然而,王某到庭后,对于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含糊其词。
原告:“我是在集美受伤的”
在法官出示李先生提供的证据并再三询问下,王某仍然坚持说,自己是在集美给李先生装修房屋时受伤,还谎称有李先生提交的《装修临时出入证》为证。
对此,承办法官要求王某签署当事人据实陈述《保证书》,并一再释明《保证书》中列明的“如有虚假陈述,愿意接受罚款、拘留乃至刑事处罚”的法律后果。
王某在签署完《保证书》后,仍坚称自己是在集美为李先生装修房屋时受伤。王某还说,自己从未为李先生装修过龙海的房屋,也未在漳州某医院就医过。
真相:原告恶意虚构事实
为核实李先生所提供的王某在漳州某医院的就诊卡的真实性,根据李先生的调查取证申请,承办法官前往漳州某医院调查取证。调取的证据显示:王某在2016年10月12日上午九点许,在漳州某医院进行了伤口包扎处理及拍摄X光片等一系列就诊行为。
在证据面前,王某终于承认说,他确实是在装修龙海的房屋时受伤,但他曾经为李先生装修过集美的房屋且《装修临时出入证》未交还。所以,他就想以此为证据坚持是在集美受伤。
集美法院认为,王某为了达到个人目的,恶意虚构侵权行为地,并在法院再三询问、释明及签署《保证书》后,仍然坚持作虚假陈述,隐瞒案件事实,捏造其在集美装修房屋时受伤的事实,其行为不仅有违诚实信用原则,也严重妨害民事诉讼的进行,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鉴于王某最后承认自己的错误,并在确认集美法院没管辖权后撤回了起诉,因此,法院酌情对王某处以2000元的罚款,以示警戒。
近日,王某委托代理人来到集美法院,缴纳了2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