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4月21日讯 据检察日报报道 常言道,清官难断家务事,可一起多年“剪不断、理还乱”的家务事,日前因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的介入,融入法、理、情进行办理,结果一场官司下来,化解了矛盾,和睦了家庭。
这起由老母亲把子女告上法庭的“家务事”,原告是年近九旬的曾某,丈夫去世后一人独居,靠微薄的抚恤金为生。2014年起,老人多次要求三个子女给付生活费,可是子女们都提出各自的理由推托。多年来,当地司法所三番五次在老人和子女间斡旋调解,都无果而终。
今年3月,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民行科干警从司法所了解到,曾某老无所依,准备打官司讨说法,法律援助中心也委派了律师。“对于一个母亲,上法庭向三个有负担能力的子女要生活费,是多么地心酸和无奈。”该院办案检察官表示,应以法治方式支持这位母亲起诉,依法维护老人合法权益,倡导社会公序良俗,传承传统美德,弘扬良好家风。
日前,老人在司法所调解员吴姐的搀扶下走向法庭。原告席上,代理律师当庭陈述了曾某的诉求,子女们还是以自身经济困难或身体条件不好等理由抗辩。在双方当事人陈述、抗辩后,法庭上响起了检察官的声音:“曾某要求三个子女承担赡养义务的诉求,合情合理合法,应予支持。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检察院决定支持起诉。”
“于法,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于理,照料老人天经地义;于情,母爱无价何以为报?”调解在法官主持下进行,检察官不仅用法理融通心理隔阂,更用情理融化心底坚冰。
“如果母亲孤苦伶仃,生活无着,子女何以心安?百善孝为先,切莫子欲养而亲不待。赡养老人,善待母亲,就从今天开始。”检察官的话不多,却句句打动人心。
后面的调解很顺利。子女们不再辩解,愧疚之情溢于言表,当场达成协议。他们承诺,一定履行照料义务,供养老人,决不食言,让母亲安享晚年。
调解结束,人们看到,搀扶母亲走出法庭的,是她的子女们。
原文标题:清官也“管”家务事 厦门思明:支持九旬老太打官司讨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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