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上午,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考核组在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陪同下,莅临我区实地考核验收。湖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作为全省推荐国家机关类“能效领跑者”上报国管局,现已进入考核验收阶段。考核组对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一些期望和建议。
近年来,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也获得诸多荣誉:2010年被厦门市政府评为“公共机构节能先进单位”;2011年被市政府评为“十一五”建设节约型机关先进单位;2011年至2013年,连续三年被市评为“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2014年6月被市建设局评为“节水先进单位”;2014年3月,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评为“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
听取汇报
国管局节能司司长张世良听取汇报
会上,国管局节能司司长张世良率考核组人员首先听取了湖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创建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的主要做法。
◁副区长洪耀同参加会议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吴昌年介绍相关工作▷
自2008年开展节能减排建设节约型机关以来,我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吴昌年介绍,湖里区率先开展了中水回收处理、微生物处理餐厨垃圾,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综合节能改造、太阳能光伏发电、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进机关等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