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保障
《志愿服务条例》受关注
就在文化节举办的前两天,也就是12月1日,我国第一部关于志愿服务的专门性法规《志愿服务条例》正式实施。
在活动现场,这本《志愿服务条例》十分抢手,志愿者们争相传阅。虽然《志愿服务条例》只有薄薄十页,但对于志愿者们来说,却有着沉甸甸的意义。
“今后志愿服务活动将有法可依、有律可循了。”思明区城市义工协会会长王忠武在《志愿服务条例》制定的时候,曾提出不少意见和建议。他开心地说,《志愿服务条例》明确了志愿服务管理架构,并对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的权利及义务做出要求,填补了我国志愿服务领域在国家层面的立法空白。
实际上,在志愿者权益得到保障的同时,志愿服务的社会认同感和志愿者的社会礼遇度也相应提升。资深义工陈建南表示,志愿服务有了保障,爱心传播会更有力量,《志愿服务条例》的出台是对志愿者最大的鼓励,将更好地激发志愿者的活力,激励更多人向上向善。
“市民朋友们、志愿者朋友们,快加入我们,共同守护文明厦门,建设志愿之城,在后金砖时代,向世界展现厦门最美姿态……”文化节上,王忠武还代表思明区志愿服务联合会发出志愿服务倡议。
浓厚的志愿服务氛围深深触动着广大市民的心灵。当天,又有一批市民踊跃加入各志愿者团队。市民许瑞云一看到思明区文物寻根志愿宣导团在招募团员,立即报名。她欣喜地说:“我一直关注文物保护志愿行动。作为厦门人,我很乐意为保护城市文脉尽一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