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到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37号窗口,就能办理厦门日报、厦门晚报及海西晨报分类广告业务了。
该窗口向群众提供刊登产权证遗失、证件遗失声明、启事类便民公告业务,全部环节均实现“一站办理”,群众在服务大厅完成相关证件的注销、补办等业务后,可以及时在厦门日报社窗口办理证件遗失公告和机构注销公示等业务,备案程序具备法律效力,克服了之前往返岛内办理此类业务的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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