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1月24日讯 据厦门晚报报道,明天起,今年保障房新政实施后的第二批约2000套保障性租赁房开始接受意向登记,至12月22日结束。本批均是岛外房源,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地镇(街)意向登记。
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介绍,申请人应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供核验,登记后领取《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意向登记单》。
根据厦门最新的保障房政策,今后,保障性租赁房将实行按批次轮候分配制度。已进行意向登记的申请家庭顺序号通过摇号产生,仅在本批次有效,不能跨批次使用。
据介绍,第二批保障房面向住房困难的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只有排序在1-2000号以及排序在2000号以后属于优先分配、适当优先分配、单列分配情形的申请家庭才能进入受理范围。
申请人除了需满足相应的户籍及住房标准外,申请家庭(或单身居民)还应在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2013年-2015年)收入的平均值和上一自然年度(2015年)收入均符合规定的标准。
本月初,厦门今年首批保障性租赁房进行了意向登记,有392户申请户通过意向登记,进入申请环节,并于11月10日完成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