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多部门联合拆除
马路出现“拦路虎”,不仅使得工程无法验收,同时还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期间,翔安区各级部门一直与户主协商,已在政策范围内做了最大程度的倾斜,但是依然没有效果。协商不成功,只能通过行政裁决和法律途径来解决。
2011年11月,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做出裁决,明确这两栋房屋应拆迁,同时做出批建宅基地、支付补偿费、提供过渡房、给予奖励金等补偿方案。2012年6月1日,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两被执行人的上诉,终审判决生效,但被执行人拒签法律文书。此后,翔安区法院与区检察院、新店镇等配合,继续深入细致地做当事人的工作,均未达成协议。
昨天上午,翔安区多部门联合行动,两台挖掘机同时发力,“拦路虎”被扫除,也宣告了翔安东路的彻底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