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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安80后检察官 个个有绝活
焦点新闻厦门网 2014-05-04 09:32:00
【核心提示】翔安区人民检察院干警平均年龄31周岁,近6成干警年龄在35周岁以下。近年来,该院以“两提升五过硬”(提升执法亲和力和公信力,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为抓手,积极推进检察院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有素养、有朝气、有担当的检察队伍。2012年以来,该院连续两年在全市基层检察院考核中蝉联总分第一,获评厦门市青年五四奖章,年轻干警30人次立功受奖,其中5人获国家级记功和表彰。在郭有道、戴爱珍等一批先进典型的基础上,又有一批年轻有为的青年检察官脱颖而出。他们恪尽职守、勇于担当、亲民为民,将青春和激情挥洒在翔安的每一寸热土上。
张智宇:有勇有谋的自侦“宅男”
他解决了一起反渎案件在法律适用上的难题,案件上榜市检察院年度十佳
【人物】
张智宇,男,1984年2月出生,翔安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科员、检察员。
【 印象】
刚年满30岁的张智宇,是翔检有名的“闷骚”宅男,无意社交,平时最大的喜好就是案件办完后宅在宿舍里看书、上网,捣鼓自己的兴趣爱好,让他养成了一种喜爱独立思考、探寻事物究竟的“癖好”。
2007年张智宇大学毕业后进入翔安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工作,除了办理渎职侵权案件外,他还一直参与查办贪污贿赂案件,从检7年来一直坚守在自侦办案的第一线。
无数个日日夜夜的加班加点,与各色人等的往来交锋,将他从打下手的书记员历练成了主办案件的检察官。随着角色的转变,他身上的责任也越来越大。他意识到自己不能再等着别人给自己安排工作任务,而是要通过自己的独立思考对案件进行全方位的把握。自从2012年被任命为检察员后,张智宇主办了一系列的职务犯罪案件,这其中既有涉案金额上百万的受贿案件,更有被称作“不入腰包的腐败”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无论办理哪类案件,张智宇都兢兢业业,用自己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赢得了领导和同事的认可。
反渎和反贪是检察部门的两记反腐重拳,和反贪案件相比,反渎案件的查办存在发现难、查证难和干扰阻力大等客观困难,对办案人员的法律素养和办案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013年初,翔安区检察院接到举报线索,一名犯罪嫌疑人反映某公安民警在办理他和一名同伴参与的抢劫案件过程中私自将他们放走,没有追究他们的犯罪行为,该民警存在徇私枉法的犯罪嫌疑。刚收到举报时,所有的线索内容只有该嫌疑人笔录中的几句话。张智宇作为案件承办人,一方面对涉案的两名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另一方面对外围的涉案人员和材料进行调查取证,从而呈现了案件原貌。此外,张智宇又根据已掌握的相关证据,分析指出在当时的情况下涉案民警只能对两名抢劫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没有其他任何选择。尽管《刑诉法》只规定在某些情形下“可以”采取刑拘或取保,没有规定“应当”采取刑拘或取保的情形,但是涉案民警的所作所为属于“应当采取强制措施而不采取强制措施”的行为,符合徇私枉法罪的立案标准,从而解决了该案在法律适用上遇到的难题。最后翔安区检察院以徇私枉法罪对涉案民警进行了立案查处,案件在社会上得到了积极的反响。今年4月,这起徇私枉法案件被厦门市检察院评为“2013年度法律监督十佳案件”,也是唯一上榜的渎职侵权类案件。
洪文海:敢吃“螃蟹”的邻家哥哥
为保护未成年少女,他建议发出厦门第一份针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禁止令
【人物】
洪文海,男,1985年6月出生,翔安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室科员、助理检察员。
【印象】
这是一个外表腼腆而内里果敢的青年男检察官,一身铁骨让犯罪嫌疑人服捕息怨,一腔柔情让失足青少年重获新生找到回家的路。洪文海在本职岗位上敢于先行先试,创造了许多翔安乃至全市检察系统的首次或第一,如针对辖区轻伤害案件多发的特点提出刑事和解的四种模式。他在未检工作不到两年,一共对5名未成人犯作出相对不起诉,对2名未成年犯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并分别签订了帮教协议书。
未成年人张某曾经醉酒驾驶摩托车。案发后,他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写下了一封悔过书。面对这样一个孩子,是否一定要用法律的手段去让他接受法庭的审判?洪文海第一时间与张某取得了联系。张某见到他的那一刻早已泪如泉涌,哭着说“我知道我错了,我希望能给我一个重新改过的机会,我不想背负犯罪标签一辈子”。洪文海耐心地和张某谈心,劝张某放下包袱。同时,他又走访张某所在社区、家庭、居住地的邻居,了解到张某平时表现良好,为人老实,工作勤恳,还有助人为乐的行为。本着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挽救的态度,他大胆建议对张某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这是该院第一次对危险驾驶的嫌犯作出不起诉,为了达到更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他与张某的父母、社区、青年企业家积极沟通,制订帮教方案,不定期进行回访。“春风化细雨,润物细无声”,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张某终于回到了人生的正途。
洪文海不仅注重对这些“迷途”孩子的帮教,对被害孩子的关心呵护也不会少。未成年犯李某与就读初一年级的黄某早恋、偷吃“禁果”。黄某的母亲几次哭诉,要求严惩李某。但考虑到李某与黄某系男女朋友,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相对较小,且在案发后悔罪态度较好,洪文海依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庭审过程中建议法院对李某判处缓刑。同时,为了更好地保护黄某,建议法院对李某作出相应的禁止令,即被告人李某在缓刑考验期内,未经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不得接触黄某。一审法院采纳了该院的量刑建议,同时宣告禁止令。这是该院提出的第一份禁止令,也是厦门地区第一份针对涉罪未成年人提出的禁止令。
防优于治,救重于罚。为了从源头上预防犯罪,洪文海积极开展青少年普法宣传活动。与学生签订《成长记录书》,书写检察官寄语、《告知家长一封书》,以QQ聊天、短信、电话、家访等方式,与帮扶学生建立紧密联系;先后被聘为后村小学综治副校长、新圩中学、内厝中学法制辅导员,定期前往辖区中小学开展普法宣传,在上述学校以班会形式授课20余次;跳出以往单纯上法制课的教育模式,深入开展“我的梦·法制校园行”宣教活动……
刘思嘉:公诉台前的巾帼英杰
她将证据制作成PPT,用强大的说理论证,让当庭翻供的被告认罪
【人物】
刘思嘉,女,1986年12月出生,翔安区检察院公诉科科员、助理检察员。
【 印象】
穿着便服的刘思嘉,是气质温婉的窈窕淑女;穿上检装,站在公诉台前,立马换成了一个英姿飒爽的巾帼英杰。2010年4月,刘思嘉大学毕业后进入了翔安检察院公诉科。不到三年的时间,她完成了从业务菜鸟到办案组长的华丽蜕变。
拿到案件,刘思嘉就会告诫自己,每一个案件的背后都影响着一个甚至多个家庭,作为国家公权力的执法者,绝不允许有一丝的马虎。在办案中,她充分发挥女性检察官温柔、耐心、细致的特点,对案件中的每一份材料都认真审核,不放过任何一个小疑点。2013年,在办理一起多人系列盗窃案时,刘思嘉去看守所提审嫌疑人许某某。许某某提出自己的真实年龄比户籍证明上的小,是未成年人。这到底是嫌疑人企图减轻罪责的说法,还是户籍年龄出错呢?刘思嘉意识到这里面可能存在问题,必须认真核实。于是,她亲自到许某某所在的村开展调查取证,走访家属,向村干部、邻居了解情况,到许某某当年出生的医院调取出生证明,向公安机关了解当时的户籍登记制度。就这样,顺藤摸瓜,终于查清了许某某的父母当年为了少交计生罚款在上户口时将许某某的年龄报大了两岁,许某某确系未成年人。正是由于刘思嘉的细致和严谨,让未成年人许某某得到了法律的从轻处罚,促使其改过自新,重新回归社会。
别看这个小姑娘平时说话轻声细语,开起庭来却是铿锵有力,指控犯罪时绝不手软,颇有巾帼不让须眉之势。说起她开的庭,人们的印象就是思路清晰、反应敏捷。一次,在出庭支持一起校长受贿案的公诉案件时,旁听席上黑压压地坐着近百个翔安区各大中小学的校长。庭审时,看到了庭下的同行有了抵触的心理,或许是存在侥幸心理,一直认罪的被告人当庭翻供。辩护人也顺着被告人的翻供言辞加大了攻势。当时,刘思嘉并没有慌张,而是及时调整了庭审策略。讯问阶段她针对被告人的辩解进行了详细的讯问,将前后矛盾之处直接抛给了被告人使其无言以对;举证阶段,她将在案的证据制作成PPT,通过多媒体详细向法庭出示并进行概括说明,同时提请侦查人员出庭,对被告人先前的有罪供述进行详细说明;辩论阶段,与律师展开了针锋相对的唇枪舌战。刘思嘉针对律师辩护词的漏洞,结合事实证据进行有理有据的分析和驳斥。终于,在强大的证据和强有力的说理论证下,被告人低下了头,“我愧对教师这个称呼”。这次庭审,刘思嘉不仅展示了自身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国家公诉人的良好风貌,更给旁听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