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案例,在会上引起关注。曾有一户中低收入家庭,违建了一层平房自住,但很快被人举报,执法部门立即前来拆除了。
但讽刺的是,就在这户人家不远处,另一户“有关系”的富裕家庭五层楼的违建,执法人员竟“视而不见”。
对于这种“看对象”的执法方式,群众意见极大。翔安区委常委、纪委书记莫建鹰说,人们将其比作球场上的“黑哨”,称为“黑哨式执法”。
对此,区长陈飞铭在会上强调,清拆“两违”决不允许出现这种“选择性执法”。纪检监察部门要针对相关部门的“选择性执法”行为,深入调查,摸清楚背后的问题,对不作为的干部要严厉追责。
区委书记陈永裕在讲话中再次强调了这个问题。他说,要杜绝“拆小不拆大、拆民不拆官、拆软不拆硬、拆明不拆暗”等“选择性执法”,把一些“关系硬”、“块头大”的违建先拆了,这样的违建拆一处,比拆规模小的几十处效果都要好。
干部搞违建不能拆了就算完
“两违”为何屡禁不止,甚至边拆边建、拆的速度跟不上建的速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个别干部的手伸得太长了,不仅充当违建的保护伞,甚至亲自上阵、“投资入股”。
其实,这也不是翔安一个区的问题。据报道,去年“落马”的湖里区司法局原局长郭志艺,一个违法事实就是跟村民合建了四处违法建筑,光拆迁补偿就获利300多万元。
干部为违建撑腰、从违建中牟利,这些行为,都已经触犯了党纪国法,因此,处理此类违建,光拆除远远不够。正如翔安区领导要求的那样,必须将违建背后的权钱交易一查到底、严厉追责。
把一批“郭志艺”拉下马,让干部不敢伸手,只有创造出这种公平的执法环境,清拆“两违”行动才能更令人信服、更有实效。(黄智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