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处体现“共同缔造”
据介绍,翔安区此次试点的总体要求是“五共”,即“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按照“五共”的要求,发动有意愿、有能力实施的村(居)及有关基层组织选择和申报项目。
项目确定后,可先拨付不高于资金总额30%的启动资金,待项目竣工或实施完成后,根据验收考评结果和群众参与情况给予奖励,即“以奖代补”。
从项目的产生、建设到竣工验收,无不体现着“竞争”的印迹。项目审批时,就实行竞争性获得,按当年计划数审批,超出计划总数不纳入“以奖代补”范围,项目优先支持群众参与程度高、村(居)民计划自愿筹资筹劳、无偿出让物资、村集体经济投入、社会捐赠多的村(居)。
“以奖代补”的奖励资金,以争取上级资金为主,不足部分采用群众自筹一点(包括筹资筹劳、无偿出让物资、村(居)集体经济投入、社会捐赠等)、区奖励一点、镇(街)奖励一点的办法解决,按照“多干多奖、多筹多奖”原则给予奖励,但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计划总额。立项后,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没有自筹资金,没有达到实施要求的,不予奖励。
翔安区缔造办将根据第一批“以奖代补”项目实施情况,适时梳理公布第二批“以奖代补”项目。第二批项目将优先考虑第一批做得好的村(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