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小陈所在的企业收到翔安地税发出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原来,根据国际税收协定,该企业的数名外籍高管已成为中国的居民纳税人,他们在华工作期间,取得的境内及境外支付的工资,都要在厦门缴纳个人所得税。该局通过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得知这几位外籍人员取得的从境外支付的工资,未按规定申报个税近400万元。
当时公司领导十分焦虑,认为少缴这么大一笔税款,罚款肯定免不了,可公司正筹备上市,这将影响企业的声誉。让他们意外又感动的是,地税局并没有简单地以处罚了事。
翔安地税在仔细调查之后认为,两国间的税收协定较为复杂,纳税人很难正确理解其中条文,而“居民纳税人”在国际税法中的内涵也不统一,纳税人不了解情况情有可原。“经评估提醒后,公司和外籍人员积极配合追缴,未造成税款损失。”翔安地税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基于此,他们做出了免于处罚的决定。不把对政策不理解造成少缴税款与纳税人的主观恶意直接画等号,这正是当前厦门市地税系统广泛推行的“无过错推定原则”在翔安地税具体运用的一个缩影。
“从协助自查到免于处罚的整个过程,我们得到了充分的信任和尊重,所以我们也很乐意积极配合。我们感觉税务局更像是一位贴心朋友,十年来,地税工作真是越做越好。”小陈说。
十年来,翔安地税一直在成长,特别是2009年以来,翔安地税与政府建立了税源信息传递共享制度,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税种的税收监控,对纳税人开展纳税评估异常提醒,帮助纳税人防控税收风险,努力提高纳税服务品质,赢得了广大纳税人的赞誉。2004年,翔安地税组织的税收收入不足4000万元,2013年超过16亿元,10年翻了近25倍,年增幅超50%,队伍素质、征管指标得到了很大提升,取得了福建省级文明单位、厦门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厦门五一劳动奖状等多项荣誉。今后,在翔安地税人的努力下,翔安的税收环境将会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