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5月5日讯 (通讯员 吴善营 林瑞声)轻便、经济、实用的摩托车是成为岛外市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鉴于翔安区近段时间摩托车交通事故高发,尤其是亡人交通事故中摩托车所占比例较大。昨天记者从翔安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了解到,日前,翔安区公安交警“对症下药”,推动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涉及摩托车事故、无证驾车死亡指标均占50% 以上
据统计,从近期翔安区所发生各类道路交通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其中涉及摩托车的事故占了75.1%,而更为惊奇的发现,死亡事故中涉及摩托车驾车人无证驾车的超过了50%,这是历年来少见的,一位交警说。
为何涉及摩托车的交通事故居高不下?交警部门指出,首先部分摩托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不强,如不佩戴安全头盔,途经人行横道、学校门口和路口时,仍快速前行;变更车道,横穿公路未遵守“一停二看三通过”原则,造成多起事故发生;其次,部分摩托车驾乘人员不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如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超员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等,都会给自身带来极大地安全隐患。
交警部门分析,摩托车速度快、性能差、保护措施差,也决定了摩托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且事故发生后的伤亡严重。一位交警说,骑摩托车属于“肉包铁”,手或脚断了可以再接,而头部受伤,十有八九致命危险,原因在于无证驾车人没有经过驾驶技能训练,遇特殊情况极容易紧张导致措手不及,此类人员一旦发生事故,死亡率、致残率特别高。
交警部门特别强调:摩托上路人要有证,戴头盔,车要有牌,不超员,靠右行。针对许多市民交通安全意识不强和不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的现状,翔安区公安交警部门开始“对症下药”。
无证摩托车驾车人将给予拘留
从本月起,集中优势警力,严厉查处摩托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乱停乱放、不按车道行驶、酒后驾驶、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对于摩托车驾车人无证驾驶报废、驾驶未上牌或未悬挂车牌、超员、酒后等情形的,当事人将面临拘留。
此次宣传整治行动,各镇(街)利用宣传栏、宣传横幅、LED显示屏、手机、网络等宣传阵地,并发动村(居)通过张贴标语、发放传单、播放《生死一瞬间、你选哪一边》等交通事故警示录光盘等形式,将摩托车交通安全宣传贯穿于专项行动工作始终。民警将依托检查点,向过往的摩托车驾驶人发放《致广大摩托车驾驶员朋友的一封信》。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活动,敬告广大村(居)民遵守交通法规。另外,辖区内摩托车经销商在销售场所张贴或发放宣传资料,也列入此次宣传责任单位之一。
重点路段增设检查点
针对前期各镇(街)配合摸排的情况,结合涉及摩托车事故和违法规律,翔安公安交警门采取统一行动、定点设卡、巡逻联勤、错时制、弹性制等方法,科学调整日常勤务。
此次治理,324国道、翔安大道等主干道将临时增设流动卡点,翔安隧道治安检查站将做好岛外摩托车非法进岛的防控工作,会同武警实施武装盘查,每天早、晚高峰期要增派警力加强巡逻,严厉查处摩托车非法进隧行驶违法行为。另外交警部门还充分利用酒精测试仪、测速仪、电子警察、照相机等设备,提高查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