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生产危化品最高罚百万
昨日市长专线的主题是解读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据了解,国务院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版于2011年12月起正式实施,相关条款由原来的74条增至102条,变化较大。如: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岛外四区都会有危化品仓库
据悉,我市危化品仓库建设有了新进展。位于翔安的厦门市综合仓库,是我省第一个大型危化品综合仓库。目前,该仓库已进入施工阶段,预计年底投入使用。仓库占地面积11万平方米,库房面积达2.2万平方米,届时,不少危化品将搬到这个新家。此外,我市还在各个区建中转仓库,海沧区的中转仓库已建好,库房面积有4000多平方米,下个月就能投入使用;同安也要建设一个中转仓库,设计工作已经完成;集美的中转仓库已完成土地招投标,正在做设计。汪清波说:“今后,岛外四个区基本都有一个危化品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