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3月2日讯 据厦门商报报道(记者 袁晓敏 通讯员 林瑞声)记者昨天从翔安区教育局获悉,该区日前出台政策,从今年开始,区财政每年将拨出100万元对辖内的贫困大学生进行资助。
资助对象为户籍在翔安区且家庭无违反计生政策的低收入家庭的在校大学生。对单亲或父母患病长期卧床,家庭缺乏劳动力,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或残疾人子女;父母失业,家庭贫困且无固定经济来源;或有其他家庭经济困难的大专院校学生,每人每年补助1500元。对读本科院校的学生,每人每年补助2500元。
对低保户家庭、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的贫困大学生,若读大专院校每人每年补助2000元,读本科院校每人每年补助3000元。
翔安区教育局提醒,每年7月—10月(10月31日前),由学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翔安区低收入家庭大学生学费补助金申请表》,经所在高校、村(居)委会、镇(街、场)计生部门、区民政局等逐级审核,签署意见,报区教育局。经教育局审核后,于当年年底统一发放补助金。